耶穌 醫 瞎子  

轉貼某網友回應:

佛道宗教經典都是說,今生受到聾、盲、瘖、啞殘障的果報,是因為他們前世犯了非常的罪,所以這輩子必須受這樣的輪迴(果報);
這是前世因果:(作者亦承認) 以前我是個目中無人,睜著眼睛說瞎話的盲眼人。

主耶穌卻說,這是要顯明神的作為。
(作者感恩) 原來我不是一個殘缺的人,我乃是一個盛裝神的器皿,是一個彰顯神榮耀的器皿。

神竟然將榮耀及彰顯神恩作為,建築在人們痛苦的身上,這是何等仁慈與偉大!


評:
其實神從未將榮耀及彰顯神恩作為,建築在人們痛苦的身上

沒必要提到佛教道理。其實神從未將榮耀及彰顯神恩作為,建築在人們痛苦的身上,因為在聖經舊約全書的出埃及記34章7節說:「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」。若當事人有什麼聾、盲、瘖、啞殘障的問題,這是來當事人的四代以內的祖先的犯罪所致,怎麼說呢?聖經新約全書的希伯來書7章1節說:「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,又是至高神的祭司,本是長遠為祭司的。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,就迎接他,給他祝福。」7章10節說:「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,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(原文是腰)中。」,利未是亞伯拉罕的祖先,麥基洗德祝福亞伯拉罕時,也就祝福亞伯拉罕的後代子孫,出埃及記20章6節說:「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,亞伯拉罕大約生於西元前2169到1795年之間,亞伯拉罕的獨生子是以撒,以撒的次子是雅各,雅各的兒子之一是利未,這樣剛好是四代,換句話說,利未是伯拉罕的曾孫,既然祖孫血脈相連,子孫之身其實就是祖先的遺傳之身。

如果亞伯拉罕犯罪,上帝對他的懲罰頂多到他的曾孫這一輩,反過來說,如果亞伯拉罕受到來自上帝(經由祭司)的祝福,這福份將從亞伯拉罕起算一千代都有效。

那麼,當事人因其四代以內的祖先犯罪導致,聾、盲、瘖、啞殘障的問題,又該如何解決?約翰福音九章2~3節:『門徒問耶穌說,拉比,是誰犯了罪,叫這人生來就瞎眼?是這人,還是他父母?耶穌回答說,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乃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。』耶穌已否定了當事人與其父母這兩項的可能原因,那就只剩祖先這一項了,現在這個當事人只希望解決問題,既然如此,神要如何在當事人身上顯出神的作為?

約翰福音九章6~33節記載:

耶穌說了這話,就吐唾沫在地上,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,
對他說: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(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)。他去一洗,回頭就看見了。
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,就說: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?
有人說:是他;又有人說;不是,卻是像他。他自己說:是我。
他們對他說: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?
他回答說:有一個人,名叫耶穌,他和泥抹我的眼睛,對我說: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。我去一洗,就看見了。
他們說:那個人在哪裡?他說:我不知道。
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。
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。
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。瞎子對他們說: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,我去一洗,就看見了。
法利賽人中有的說: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,因為他不守安息日。又有人說: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?他們就起了紛爭。
他們又對瞎子說: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,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?他說:是個先知。
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,後來能看見的,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,
問他們說:這是你們的兒子嗎?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,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?
他父母回答說:他是我們的兒子,生來就瞎眼,這是我們知道的。
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,我們卻不知道;是誰開了他的眼睛,我們也不知道。他已經成了人,你們問他吧,他自己必能說。
他父母說這話,是怕猶太人;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,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,要把他趕出會堂。
因此他父母說:他已經成了人,你們問他吧。
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,對他說:你該將榮耀歸給神,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。
他說:他是個罪人不是,我不知道;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眼瞎的,如今能看見了。
他們就問他說:他向你做什麼?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?
他回答說:我方才告訴你們,你們不聽,為什麼又要聽呢?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?
他們就罵他說:你是他的門徒;我們是摩西的門徒。
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;只是這個人,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!
那人回答說:他開了我的眼睛,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裡來,這真是奇怪!
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,惟有敬奉神、遵行他旨意的,神才聽他。
從創世以來,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。
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,什麼也不能做。

說明:

以上就是耶穌所說的顯出神的作為。那個瞎子的觀念相當正確,但某網友的「神竟然將榮耀及彰顯神恩作為,建築在人們痛苦的身上」的觀念卻是錯誤的。

神從未將榮耀及彰顯神恩作為,建築在人們痛苦的身上,人受苦,是因人犯罪,還禍延四代以內的子孫,甚至也可能絕子絕孫,神藉由耶穌醫治那些受苦的罪人,自然彰顯神恩作為與榮耀。還聽不懂嗎?我打個比喻好了!這個觀念錯誤的網友若因遺傳性的疾病而罹患某重症了,後來在某醫院遇到某醫師的完善醫療而得以康復,那麼,這個觀念錯誤的網友可不可以說什麼「某醫師竟然將榮耀及彰顯某醫師恩典作為,建築在病人的痛苦身上」?怎不問問自己的遺傳性的疾病是怎麼來的?同理可證!這個觀念錯誤的網友怎麼不想想當事人的祖先曾犯了什麼重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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